?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眉东府公〔2025〕10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经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
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涉及富牛镇富牛社区1组,河东社区9、10、11组,长虹社区4、6、7组;尚义镇刘巷社区3、7、9、12组,舒林村3、4、9、12组,英勇社区1、4组;太和镇大林社区1、10组,莲墩村9组,龙亭社区1、2、4、7、13组,面积共计60.4692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7日由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拟征收面积等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日
- 附件【拟征地土地范围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