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刘禹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刘 禹同志为眉山市东坡区供销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波同志为眉山市东坡区党务政务服务热线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春、向纲同志为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
邓利华同志为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邹 曦、蒋书雯同志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余邦荣同志为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主任科员;
阚文华、张静同志为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雷燕玲同志为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张 旭同志为眉山市东坡区审计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
张兴安同志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刘 超同志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 熠同志眉山市东坡区统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