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岷江东坡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水利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0-07-30  点击: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岷江东坡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

公告

眉东府公〔2020〕4号

为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明晰河道管理职责,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川总河长办发〔2018〕3号)要求,现将岷江东坡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定标准

(一)有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有堤防且已达到防洪标准的河道,以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有堤防但未达到防洪标准的河道,按照达标断面确定堤脚线,以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

(二)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有规划且规划已批复但未实施的无堤防河道,按规划设计断面确定堤脚线,以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无规划的天然河道,按外缘控制线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其中,河岸线高程高于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的无堤防河道,按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线作为河道管理线;河岸线高程低于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的无堤防河道,以河岸线向外一定距离(根据实际情况在0.5米至8米范围内取用)确定管理范围。

结合岷江东坡区段划界河段实际情况,按有堤防、无堤防两种情况确定河道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采用防洪标准:中心里程桩号K246+50—K248+100段左岸为10年一遇,其余为50年一遇。

二、划定范围

按河流行政区划和东坡区河长制工作职责范围,确定岷江东坡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左岸起于永寿镇铁象村,止于富牛镇河东村,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3°50′52.28″、北纬29°53′51.99″,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3°52′47.16″、北纬30°08′24.08″;右岸起于松江镇山坝村,止于太和镇三江村,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3°48′28.38″、北纬29°55′09.24″,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3°52′31″、北纬30°09′51.39″。累计划界河道左岸长32.514千米,右岸长31.407千米。

三、管理要求

岷江东坡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是河道管理的法定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一切行为,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

特此公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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