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拟纳入2023年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关于调整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2〕16号)规定,你上药华西(四川)医药有限公司眉山药房分公司等5家医药机构已在我中心完成资料审核、考察评估、协商谈判流程,符合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条件,拟通过。现予公示:
医药机构 |
地 址 |
服务内容 |
眉山市东坡区回龙医院 |
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远光 |
普通门诊、异地 住院 |
上药华西(四川)医药有限公司眉山药房分公司 |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东坡广场2-1栋1-30号 |
零售、异地 |
眉山市沁霖堂大药房 |
眉山市东坡区岷江大道西段18号金色春天6栋-1层8号 |
零售、异地 |
四川圣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眉山同升小区店 |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四段12号、14号 |
零售、异地 |
眉山市东坡区广源大泓浩大药房 |
眉山市东坡区大雅街北二段31号 |
零售、异地 |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机构的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真实,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
监督举报电话:3810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