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拟纳入2021年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7号)规定,眉山市东坡区天诚大药房等3家零售药店已在我中心完成资料审核、考察评估、协商谈判流程,符合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准入条件,拟通过。现予公示:
医药机构 |
地址 |
服务内容 |
眉山市东坡区聚仁堂大药房金龙社区店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金龙社区清影街23号 |
零售、异地 |
眉山市东坡区天诚大药房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岛子瞻大道盛世穿越城11栋1层5号 |
零售、异地 |
眉山市东坡区广源普田大药房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普田路151-153号 |
零售、异地 |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机构的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真实,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7日。
监督举报电话:3810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