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第四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
2015年9月17日,区长孙剑主持召开区政府第四届三十二次常务会。会议传达了9月15日全省领导干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审议了《关于眉山市东坡区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投资项目限制禁止清单的请示》《关于在车辆厂专职消防队基础上组建思蒙镇消防站的请示》等18项议题。
会议强调,全区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投资项目限制禁止清单编制,要坚持职权法定、依法界定职权,规范行政行为;坚持职能与责任相统一,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必须依法承担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明晰权力边界,明确职能职责,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作可量化、可考核、可监督,切实提升行政效能。
会议审议并同意成立思蒙消防站,其服务范围覆盖周边乡镇。要做好车辆厂专职消防队固定资产无偿移交工作,思蒙消防站人员配备要及时落实到位。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东坡区人民医院聘用蒋佳兰、吴庆鸣二们同志的请示》《修订完善〈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等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