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统计局加强统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责任编辑:区统计局  文章来源: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7-08-04  点击:

为切实加强我区统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东坡区统计局结合辖区内各统计调查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发《眉山市东坡区统计局关于加强2017年统计从业人员岗位及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眉东统发〔2017〕4号),对2017年统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突出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的工作重点。基于统计从业人员规模大的特点,按照“抓重点、分阶段”的原则开展统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强化“一套表填报企业”,加强我区辖区内统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二是明确规定了培训范围和对象。岗位培训对象是在我区辖区内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中,2006年-2015年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从业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从事统计工作意向的人员。继续教育对象是在我区辖区内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中,2006年至2015年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从业人员。

三是安排部署了培训方式与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采用网上培训的方式进行。统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年度学时分别不得少于24学时。

四是强调工作要求。辖区内各统计调查单位要高度重视上述两项工作,及时组织本单位统计人员参加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的能力水平。区统计局统计执法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检查统计从业人员参加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情况,强化我区统计从业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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