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统计局专题学习《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
2月27日,眉山市东坡区统计局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全体干部职工参会。
会上,统计执法队队长领学《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勇同志指出,《办法》对有关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惩戒统计造假、弄虚造假责任人的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承担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责任的责任人,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根本指南和基本遵循,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体现着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精神实质,紧密结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各项法律规范,全面系统开展学习,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危害,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执行《办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办法》各项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