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区人社局等9个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10个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的有关要求,现将《眉山市东坡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区人社局等9个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发你单位,请及时将调整事项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办事指南更新和规范运行工作。
附件:1.区人社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2.区住建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3.区水利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4.区商务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5.区卫健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6.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7.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8.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9.区气象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眉山市东坡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
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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