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大楼及地下停车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系统导入   发布日期:2016-09-30  点击:

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大楼及地下停车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大楼及地下停车库工程建设项目

性质:迁建

建设单位: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9号市卫生计生委第二办公区预留发展用地

项目概况:项目估算总投资3500万元,用地约9亩(折合约6000m2),规划总建筑面积9632.47m2,地上计容面积7052.21m2,地上不计容面积146.73m2,地下建筑面积2433.53m2。总车位54个,其中地上5个、地下49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业务用房、垃圾房、污水处理间、门卫房、地下车库等,以及配套室外管网、绿化工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028-38197429

电子邮箱:msjkzx@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28-86248567

电子邮箱:74082538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主要评价工作程序及内容为:①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②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③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④进行环境影响预测;⑤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⑥提出可行的环保措施;⑦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编制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围主要村庄、单位,当地政府国土、规划及环保管理部门等。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电话或发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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