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环保局关于2016年10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21日-2016年11月3日。
电话:028-38115141
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眉山市杭州北路东坡区环保局建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项目 |
复盛乡 |
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西南交通大学 |
该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占地面积为10000m2(15亩),总建筑面积为8273.58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一栋4F实验楼、1栋设备用房、1栋食堂及3栋辅助用房,项目实验楼、设备用房及食堂已于2014年10月建成并营运,辅助用房目前还未开工建设。项目实验楼主要包含二噁英实验室和常规环境分析检测实验室(有机类和无机类),不包含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和转基因实验室。 |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废气: 1.实验废气:项目各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气经吸气装置收集后由排气筒引至实验楼顶部排放。本项目为监测项目,实验室产生废气极少,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 2.油烟废气:在食堂安装油烟机净化器,处理后的烟气通过专用烟道送至屋顶排放。 二、废水: 1.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与处理后委托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不外排。 2.实验废水: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冷却水、水浴加热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委托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系统外机噪声和通风设备噪声。对通风设备的进口处设置减振软接头,出口处进行消声处理,并对其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和废气吸附设备朝北面一侧布置等措施。对楼顶风机已加装外壳罩进行隔声降噪、防雨保护措施。 四、固废: 1.一般固废:经收集后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2.危险废物:在一、三、四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实验过程产生的废酸、废碱、有机溶剂、废弃样品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3.按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的“三防”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的转移登记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