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转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规上重点工业企业: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经信办环资〔2016〕15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具备创建基础和条件的企业、园区,坚持自愿参与原则,对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制定本单位详细创建方案,并于2016年12月28日前报送我局。
联系人:黄伟,联系电话:18909032589。
附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
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经信办环资
〔2016〕150号)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