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系统导入   发布日期:2016-10-09  点击: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

性质:迁建

建设单位: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地点:眉山市岷东新区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4982.79万元,占地面积80亩,总建筑面积47000m2,共建6栋建筑。其中1号楼为妇女健康中心,建筑面积14000m2;2号楼为儿童健康中心,建筑面积9000m2;3号楼为行政办公楼,建筑面积3000m2;4号楼为保障楼,建筑面积为2000m2;5号楼为食堂、超市和对外药房、会议室等,建筑面积约为3000m2;6号楼为进修生住宿楼,建筑面积约为4000m2。地下室12000m2,地下车位280个。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单老师

联系电话:028-38196529

电子邮箱:msfy2009@sina.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28-86248567

电子邮箱:74082538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主要评价工作程序及内容为:①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②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③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④进行环境影响预测;⑤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⑥提出可行的环保措施;⑦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编制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围主要村庄、单位,当地政府国土、规划及环保管理部门等。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电话或发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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