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8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 话:028-38115141
地 址:眉山市杭州北路东坡区环保局
眉山市万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头猪生态型猪场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眉山市万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头猪生态型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该项目改建现代化种猪舍30栋,新建商品猪舍10栋,新建技术服务室、病理检测室、精液检测室、宿舍、办公室、消毒室等建筑,总积面762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种猪2637头,仔猪3000头,肥育猪7294头。建设过程中发生部分变化,业主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补充报说明,实际建设内容为建成后存栏量为种猪20头,种母猪1000头,年出栏仔猪22000头,育肥舍均改为妊娠舍。
建设单位:眉山市万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眉山市东坡区邵子村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202.3万元,占总投资的13.5%。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该项目猪舍恶臭气体和堆肥发酵场恶臭气体通过定期通风排气、设定相应防护距离、消毒除臭处理后排放。
2、废水:该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进入沼液贮布池,用于果园施肥和农田灌溉,不外排。
3、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及车间总图布局,种植树木绿化带,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该项目猪粪经收集后通过干湿分离器分离后进入沼气池,沼渣和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定期用于果园作农肥;病死猪及母猪分娩物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猪沼渣和污泥外售给金粒水稻专业合作社。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中晟验字(2017)第067号),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噪声监测结果
该项目噪声监测值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废气监测结果
该项目废气监测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四、文档及环保机构情况
公司制定有《环保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该项目的环保工作配备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环评报告表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由公司统一收存。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眉山市万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产一万头猪生态型猪场建设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经验收监测,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028-38566688
(2)建设单位:余纪糠 1398037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