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文章来源:系统导入   发布日期:2016-12-28  点击:

东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单位已承接东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眉山市东坡区长安路西侧

项目概况:项目估算总投资3572万元,用地约7亩(折合约4666.67m2),新建业务综合楼、门卫室、污水处理用房及配电房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9197m2,其中地上6692m2,地下2505m2。项目主要科室设置主要为:传染病防治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健康教育促进科、计划免疫规划科、慢病科、卫生监测科、检验科、质控科、财务科、办公室。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期和营运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污染。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及其主要的环境影响如下:

(一)施工期污染物治理措施

在施工期间对环境有一定影响,将产生一些废气、污水、固废、噪声等污染。该院将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减轻污染和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

(二)营运期污染物治理措施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实验室废水分类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先经预处理池处理后,再汇同实验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接管要求后外排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室挥发废气经室内高效过滤器处理后,排气中几乎不含病原微生物气溶胶,排气由风管经净化排风机组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至实验楼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把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起来,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组织起来,组织气体进入管道后,经过“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地面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来自备用柴油发电机及排风口等,经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减振、消声等措施综合治理后,可使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过期的药品化学试剂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由眉山市东坡区市政环卫定期清运。

三、主要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城市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建设单位在落实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的前提下,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区周边居民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11日),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方式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28-38296020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28-86248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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