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责任编辑:东坡生态环境局  文章来源:东坡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1-02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38115141 传 真:028-38115122

通讯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东坡区杭州路北段15号 邮 编:620000

2024年1月1日—2024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四川新世好母婴用品有限公司新世好原辅材料基地生产项目

眉市环建东〔2024〕31号

2024.9.11

2

眉山市东坡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配套建设试点项目

眉市环建东〔2024〕32号

2024.9.25

3

四川禾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四川禾牧机械智能装备智造绿色工厂建设项目

眉市环建东〔2024〕33号

2024.9.30

上一条: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闭

蜀ICP备12002995号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