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2018年东坡公安工作奋斗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一主线,坚决落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在发展大局中担当公安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将公安改革进行到底、坚持大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警的定力不动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打造一流的治安环境、形成一流的工作水准、集聚一流的手段能力、锻造一流的公安队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为奋力建设“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文化兴”的富裕美好人文新东坡作出更大的贡献。
实现社会更稳、主业更强、基础更牢、队伍更精的工作目标。
二、部门概况
区公安分局设行政单位1个,下设置部门43个,其中有机关党委、指挥中心、政治处、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大队、情报大队、调解中心、法制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国保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刑警一大队、刑警二大队、环境侦察大队、特警大队、交警大队、苏祠派出所、通惠派出所、大石桥派出所、紫竹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太和派出所 、悦兴派出所、土地派出所、崇礼派出所、复盛派出所、永寿派出所、复兴派出所、柳圣派出所、金花派出所、松江派出所、思蒙派出所、崇仁派出所、白马派出所、尚义派出所、多悦派出所、秦家派出所、盘鳌派出所、万胜派出所、广济派出所、三苏派出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及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17914.79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914.7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91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7.46万元,项目支出6347.33万元。 比2017年预算增加2855.99万元,递增19%。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区委、区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所属部门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车辆运行费、差旅费、房屋维修和办公设备购置维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信息化建设、网络运行及维护、基本设施建设费、中心城区巡逻经费、禁毒专项经费、康复中心专项经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东坡区公安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5.8万元,比2017年减少137.8万元,下降5.6%。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东坡区公安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600万元,其中: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执勤车预算支出280万,刑事侦察设备、指挥通信、办公设备预算支出180万元,房屋维修、青少年毒品预防互动体验馆工程、物业管理服务预算支出140万元等。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东坡区分局及其派出机构共占用国有资产78330.83万元,其中:土地面积56206.03平方米,房屋面积46370.66平方米。分局共有执法执勤车辆1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所属部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禁毒管理、反恐维稳、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信息化建设、基本设施建设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九、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0个:
1.办公设备购置费: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保障全局开展工作需求;
2.后勤物管服务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为分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3.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租赁:保障派出所正常运转;
4.康复中心收治三残人员经费:保障康复中心机构正常运转;
5.禁毒管理专项经费:防范和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创造平安稳定的辖区社会环境;
6.警务辅助专项经费:保障辅警队伍服装和部分装备的购置配备,保障辅警队伍发挥较好作用。
7.治安管理、特巡警、反恐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一标三实工作持续开展,保障巡逻防控和反恐防暴工作开展,创造平安稳定的辖区社会环境;
8.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保障公安金盾网、无线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不间断运行,提高分局履行职责的效率;
9.扫黑除恶专项经费:保障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开展,严打涉黑涉恶犯罪,创造平安稳定的辖区社会环境;
10.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经费:保障单位对普通刑事犯罪及经济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创造平安稳定的辖区社会环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开展专项工作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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