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眉山市东坡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征缴、管理以及医疗费用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服务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区医保中心为区人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中心现有编制18人,在编18人(其中参公人员15人,事业人员3人),临聘人员9人。内设办公室、业务股、审核股、“两定”股,财务股五个股室。
社区医疗平台劳动保障协管员、监察员共计43人,纳入财政预算。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眉山市东坡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21.9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2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1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8.4万元,项目支出7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工作正常运转,完成全区医疗保险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医保中心在职人员以及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监察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办公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医保中心完成特定的医疗保险业务管理事务及事业发展目标;是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工资福利支出293.4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中心在职人员及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监察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7.1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中心日常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费用以及工会经费等,具体包括办公用品及设备费、邮电费、差旅费等费用。
(三)项目支出73万元,主要用于制作医保卡,处方签、新农合医疗保险办公区维修、2015年居民及学生社会保障卡制发的信息采集、2015年市级统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数据迁移、医保网络系统的更新升级、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资料印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