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单位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起草“三农”方面有关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贯彻执行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安置规划、库区开发规划。负责区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扶贫、移民项目资金管理。拟定全区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内部审计、绩效考核、统计监测等工作。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机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农业综合执法。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工作:一是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扎实推进撂荒地整治,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做优东坡水稻、东坡水产、东坡生猪“三大种业”,持续推进“7+3”现代农业体系、“145”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体系建设,助力东坡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二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以赴创建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县、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加快落实永丰片区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加强试点示范创建引领,构建乡村全面振兴蓝图。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示范场,抓好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创新债券资金使用模式,推进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西南)晚熟柑桔交易中心、晚熟柑桔产业集群、冷链物流、种子烘干、水产种业园等重点农业项目建设,赋能农业提质增效。三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加大衔接资金投入和项目实施,不断夯实乡村产业发展之根基,进一步增强脱贫人群内生动力,提高脱贫成效可持续,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同步做好省内对口帮扶茂县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内设股室21个,下属事业单位15个。2022年末全局在职人员380人,行政人员3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7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88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坡区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29636.2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坡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9636.2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546.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 东坡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2963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71.7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上年结转19564.52万元。 (二)支出预算 东坡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2963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2.74万元,项目支出21363.5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东坡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9636.2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增加10546.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 收入全部为29636.2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9.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4.85万元,农林水支出23105.1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2.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4.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坡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71.76万元,比2022年增加1071.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绩效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743.42万元,占7.38%;卫生健康支出384.85万元,占3.82%;农林水支出8459.47万元,占83.99%;住房保障支出484.02万元,占4.81%。 具体情况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72.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36.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35.2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9.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69.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65.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828.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费用。 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3年预算数为5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67.24万元,主要用于带动全区农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10.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23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修复与保护全区农业资源,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1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2023年预算数为67万元,主要用于带动全区农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84.02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东坡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72.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84.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28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1.04万元、印刷费50万元、邮电费20万元、水费7万元、会议费4万元、公车运维费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东坡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2023年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区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日常业务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东坡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收入为0万元,支出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东坡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收入为0万元,支出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内设股室21个,下属事业单位15个。,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88.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4.88万元,是机关运行日常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东坡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采购预算257.9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52.2万元,食堂食材采购120万元,保安服务采购20.25万元,食堂服务采购6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东坡区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购置。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2023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全力创建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县,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夯实乡村产业发展之根基,进一步增强脱贫人群内生动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反贫底线。 2.详细描述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2022-2023年狂犬病防治经费绩效目标 力争不发生因犬伤引起的人感染狂犬病例;限养区准养犬只狂犬病免疫率100%,农村登记犬只免疫率达95%以上;犬只狂犬病群体免疫质量合格;接受免疫的养犬户满意度达82%。 (2)2022-2023年农产品安全专项经费 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无重大人畜共患病疫情和动物源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全年完成瘦肉精监测7000头份。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和屠宰检疫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力争养殖环节不发生瘦肉精非法添加事件。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畜禽事件。无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上市。接受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养殖户满意度达82%。 (3)2021-2023年区级提灌站建设项目 利用区级财政预算资金100万元,预计改造维修机电提灌站20座,实际对东坡区11个镇22个村,改造维修机电提灌站30座,总动力637.5千瓦,改善灌面1.18万亩,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4)2021-2022年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区域改造工程。 21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楼、办公楼、厨房、总平改造,完善办公区域弱电及消防安全设施,改造完成后满足日常办公、会议、电力安全及消防安全需要,确保大楼的正常维护运转,保障了局日常事务工作的顺畅,达到改造预期目标。 (5)2019-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运行经费 2019-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运行经费137万元,由13个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运行经费、村级协管员补助和区农业质量检测中心运行经费组成。每个镇检测站快速检测农产品330个样,区检测中心定量检测农产品600个样以上,确保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8%以上,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发放村级协管员补助,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6)2022-2023年村级农技员(果技员)专项经费 2018年9月我区根据各村产业发展情况选聘了71名村级果技员,并与果技员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四年来村级果技员均按要求完成了以下绩效任务:一是每年入户指导时间不少于100天,并做好工作日志台账;二是每年报送技术指导方案、工作总结各一次;三是全年累计培训不少于10场次,现场指导不少于20次,写出技术指导材料不少于2篇;四是所服务农民每年学会1—2项农业新技术。 (7)2023年农业工作经费 用于15个机关临聘人员全年工资 、绩效奖发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差旅费发放。 (8)农产品质量安全采购检测仪器经费 用于东坡区农业质量检测中心购置高效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荧光仪、原子吸收仪、固相萃取仪各一台,完成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检测机构能力验证。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发放遗属生活补助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二)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机关日常运行费用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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