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档案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法》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眉山市东坡区档案局是区人民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起草全区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全区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及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区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组织、指导全区档案理论、档案科研和档案宣传工作,应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档案保护,逐步实现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制定全区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区档案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材料报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和接收、征集、整理区级机关、团体、事业及所属有关企业、单位和重要档案资料,并对所保存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分类、鉴定、编目和日常保管、保护。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积极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编研、编辑、公布档案史料,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服务,并根据国家和省、市档案局的要求,组建全区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建立全区档案资料信息网络;组织全区开展档案学术活动;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区档案局(馆)是区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参公)。设办公室;档案法规、业务指导股;档案保管、利用股。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档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档案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552654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4522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2552654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2552654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676元,占42.69%;项目支出1462978元,占57.3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区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552654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5265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8065元,教育支出1097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276元,住房保障支出106783元。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018065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2018年预算数为1260000元,主要用于:档案馆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维修维护费、馆藏数字扫描、重点档案目录著录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0000元,主要用于:重大活动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支出等。
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0978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预算数为6552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人员遗属生活补助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381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6466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06783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档案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9676元,其中:
人员经费73248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5718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区档案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区档案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000元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档案局2018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区档案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18065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区档案局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区档案局无公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指档案馆的支出,包括档案资料征集,档案抢救、保护、编纂、修复、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供、利用,档案馆设备购置、维护,档案陈列展览等方面的支出。
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用于干部教育培训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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