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文化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东坡区文化馆2023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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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单位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运用文化艺术手段向群众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承担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实施工作;搞好群众文艺队伍建设,开展艺术培训,辅导、培训群众文艺骨干,加强全区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指导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公共文化共享空间等文化站(室)的文化工作指导和文化活动辅导;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有计划地进行群众文化调研;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组织各种群众文化艺术创作活动;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开展免费开放工作,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共享公共文化发展成果。 (二)2023年主要工作 1.加快推进文化馆新馆改造、搬迁工作,服务功能全面升级,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2.持续深化文化馆总分馆制工作。加快推进文化馆分馆工作,重点打造特色分馆,通过总分馆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 3.坚持开展“百坡文化课堂”公益品牌。计划全年开展公益培训4期(春、秋两季公益培训、暑期少儿公益培训、公益培训乡村行),并拓展“百坡文化课堂”系列活动,开展特色精品活动,例如:精品公益课堂、精品公益讲座等,为学员提供分享、交流的平台,培养文艺人才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和参加对外文化交流及文艺比赛的后备军。 4.加强免费开放,注重辅导培训。完善馆内服务职能,加强免费开放日常管理,确保场馆服务优质高效。结合传统节日、重要节气日,开展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文艺活动,并选派业务骨干和文艺志愿者开展下基层、进校园进行专业辅导培训,扩大服务半径,推出群众喜爱的创新性活动项目。 5.结合文艺志愿服务工作,培养更多区域文艺骨干,充分发挥文艺志愿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对“百坡女子合唱团”“百坡舞蹈队”文艺志愿者专业培训,积极参加文艺活动和赛事。 6.协助创建小组完成四川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创建相关工作。 7.加强文艺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扎根基层、服务人民,推出更多反映时代的文艺精品,展现文化馆的精品成果。 8.提升数字文化服务,开展更多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艺活动,突破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和时间的制约,让更多的群众参与活动,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 9.积极开展群众文化调研组织培训工作。深入基层开展群众文化调研,了解群众文化需求,增强服务水平,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率,使群众多方面文化需求得到满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坡区文化馆是眉山市东坡区文广旅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末在职职工15人,全部为事业人员。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坡区文化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293.94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坡区文化馆2023年收支总预算293.9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3.4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上年上级指标。 (一)收入预算 东坡区文化馆2023年收入预算为29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3.9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二)支出预算 东坡区文化馆2023年支出预算29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96万元,项目支出60.9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东坡区文化馆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93.9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3.4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上年上级指标。 收入全部为293.94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3.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坡区文化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94万元,比2022年增加33.4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上年上级指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3.79万元,占82.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7万元,占7.99%;卫生健康支出10.27万元,占3.49%;住房保障支出16.41万元,占5.58%。 具体情况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2.04万元,占86.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2万元,占6.26%;卫生健康支出8.28万元,占2.74%;住房保障支出13.13万元,占4.34%。 具体情况为: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3年预算数为210.8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单位运转活动经费及免费开放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2.9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补助免费开放运转经费及活动相关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3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6.41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东坡区文化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3.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工会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东坡区文化馆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东坡区文化馆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区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减少。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文化馆创建省级示范馆相关接待支出。 东坡区文化馆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东坡区文化馆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东坡区文化馆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东坡区文化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没有行政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东坡区文化馆2023年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东坡区文化馆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购置。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整体的绩效目标 合理使用中央和省级、市级专项资金,配置和更新必需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设备,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经常性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公共文化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转,开展普及性艺术培训、艺术讲座,满足群众对艺术技能培训、艺术欣赏的需求。开展基层文化辅导指导,组织开展惠民文化展演活动,丰富广大市民的文化生活。提供免费开放阵地服务,利用微信、网站、公共文化服务一体机为群众提供快捷、简便、时尚的数字文化服务。组织创作群众文艺作品参加市级、省级及以上赛事,争取取得好的成绩。组织开展艺术交流活动,通过活动提升眉山城市形象、扩大眉山文化的知名度。 2.项目的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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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区文化馆 预算公开报表(2023).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