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责任编辑:区财政局  文章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08-20  点击: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及时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时足额支付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区居保中心现有编制18人,在编18人,临聘人员4人,设中心主任1名,内设办公室、业务股、待遇股、财务股4个股室,服务36万城乡居民。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17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5万元,公用支出26万元,项目支出6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居保中心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人员支出125万元,用于居保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

(二)公用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居保中心日常办公,包含办公用品、电话费、差旅费、职工食堂餐费等。

(三)项目支出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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