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责任编辑:东坡区国土资源分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国土资源分局   发布日期:2019-04-0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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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5.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6.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7.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下同)于2003年10月正式成立,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管理。

(二)2019年主要工作

紧紧围绕市委“一区一带一片”发展战略和区委奋力争创“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目标,坚持“生态绿色美丽国土”工作主线,统筹推进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开发利用、地灾防治、森林防火、涉土改革等各项工作,为建设繁荣富裕美好人文新东坡提供强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1.科学规划,划定“三线”。扎实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和国土空间规划,加快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夯实开放发展的空间基础。

2.严格保护,修复生态。严格执法监管,落实党政同责和“一票否决”考核机制;持续推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巩固“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切实保护好耕地,确保全面完成耕地保护、土地整理目标任务;完成年度植树造林和生态修复任务,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推动地灾防治、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深度融合。

3.合理利用,推动发展。按照“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向改革要空间”的总体思路和“保重点、保当期、保落地”的原则,做好项目用地报批、征收、供应工作。持续开展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多形式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4.深化改革,激发活力。稳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探索推动“双挂钩”项目助推农村土坯房改造。

5.强化党建,筑牢防线。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局党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支部建设为核心,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和系列主题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谈话谈心等工作制度,持续巩固执纪为民“4+X”系统治理成果,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监督和廉政风险防范,全方位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打造风清气正、高效廉洁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

二、部门概况

经批准有行政单位1个: 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执法监察大队;下属事业单位13个: 8个基层所和土地储备中心、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区土地统一征用中心、区砂石资源管理办公室、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地价评估事务所。

2018年末,全局干部职工总人数105人,其中:行政(公务员、参公)36人,全额事业人员65人;自收自支人员4人。

我局设置局办公室、财务股、档案室、地籍管理股、耕保规划股、监察内审股、土地利用股、土地统一征用中心、法规股、信访室、执法监察大队、矿产管理股、建设用地管理股、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内设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因机构改革正在审批中,待审批后另行调整并按程序公布)。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收入预算为118750.7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86.73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306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18750.7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1593万元,项目支出117334.575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86.73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86.7348万元,包括:卫生健康支出68.532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129.7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484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0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760.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5402万元,原因是2018年初新调入军转干人员5人;项目支出减少771.9242万元,原因是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库建设资金按进度完成付款。具体情况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预算支出68.53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019年预算数为5129.718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诉讼费、卫片执法等各类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08.48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19年预算数38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比2018年增加8252.9857万元,主要是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主要用于:土地整理项目、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被征地拆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等。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14个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409.7573万元,其中:办公费70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7.6万元,邮电费13万元,物管费30万元,差旅费110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22万元,工会经费11.8606万元,福利费20.75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6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7606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6万(因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报废2台公务用车,需新购置用于工作需要),运行维护费1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3万,降低37.5%。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减少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12万,降低60%,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机关公务用车划拨至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单位现有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3辆。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治、脱贫攻坚、地质灾害防治、执法巡查等用车。

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51


46

36

10

5

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1


46

36

10

5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卫片执法绩效目标: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加以处罚,以达到合理保护自然资源的目的;

2.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绩效目标:最大程度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3.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绩效目标:确保地灾隐患点农户脱离地灾威胁,有效保护地灾威胁区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4.土地整理项目绩效目标: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土地质量,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

5.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绩效目标:根据2018年度自然资源部下发东坡区遥感监测影像,完成全区土地变更图斑;完成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更新汇总。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截止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9205.3375万元,包括公务用车3辆59.2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146.1075万元等。2019年新购公务用车2辆,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70.01万元,经费拨款70.0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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