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责任编辑:区纪委  文章来源:区纪委   发布日期:2018-02-13  点击: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通过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巡察、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

(二)主要工作: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党规党纪。二是检查全区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三是协助区委抓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审查全区党员、全体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案件。五是受理党员控告、申诉,保护其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六是负责全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七是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党规党纪教育。八是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九是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政策理论研究。十是开展巡察工作。

二、部门概况

该预算编制包含区纪委监委和区委巡察办两个单位,其中区纪委监委(含派出纪工委)内设14个部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室)和1个中心(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区委巡察办内设2个股室(综合股和巡察股),下设4个巡察组。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8年区纪委监委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区纪委监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为934.083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纪委监委2018年收入预算934.0831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纪委监委2018年支出预算934.0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957万元,占54.49%;项目支出425.1261万元,占45.5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区纪委监委收入预算总额为934.0831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34.0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4.1302万元,教育支出4.60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0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6.2679万元,农林水支出2.19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5685万元。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57.02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77.1080万元,主要用于纪律审查、宣传教育、网络运行维护等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 2018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大案要案查办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开展的支出。

5.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4.60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参加培训的经费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预算数为1.31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单位病故人员遗属生活补助方面的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6.91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8年预算数为2.08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7.27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2.199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5.56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纪委监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8.9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8.49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0.45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区纪委监委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区纪委监委安排公务接待预算1.3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和单位交流学习的少量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区纪委监委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4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了8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8.4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了8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监察体制改革,从检察院划4辆车编到区纪委监委,增加执法车辆4台,因此费用相应增加。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指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6.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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