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曾雪丽等7人拟享受建档立卡贫困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培训期间生活补贴的公示
根据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管理办公》的通知(川农劳办发〔2019〕10号)文件要求,对于参加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民工,培训期间给予不超过50元/天/人的生活费补贴,经费来源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通过材料审核、现实查验,曾雪丽等7人符合文件规定,补贴标准50元/7天/人,共计245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3日—2022年7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反馈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
反馈电话:028—38202203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