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坡区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及流程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社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8-12-03  点击:

1.个人申报

享受对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办理流程:必须在人社局审批的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需先向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待培训结束后,通过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在取得资格证书6个月内带上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此证)相关资料到区就业培训中心申报培训补贴。

2.培训机构代为申报

享受对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有就业困难认证的人员)、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

办理流程:带上身份证、初高中毕业证书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材料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学生证(由所在院校提供给培训机构),到人社局审批的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结业后与培训机构签订代为申请协议书,在取得资格证书6个月内,由培训机构到区就业培训中心代为申报培训补贴。

承办单位:区就业局就业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38102190

附件:《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眉山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眉人社发〔2017〕32号)

眉山市东坡区就业局

上一条:关于调整2018年社会保险经办有关工作的通告 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关闭

蜀ICP备12002995号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