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4-07-05  点击: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眉山市东坡区思丽妍美容中心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眉山市东坡区思丽妍美容中心

眉山市东坡区思丽妍美容中心从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5月20日在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273号万景.国际商业栋14层19号、20号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并罚款14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眉山市东坡区柒月天酒店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眉山市东坡区柒月天酒店

眉山市东坡区柒月天酒店从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在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608-4号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并罚款900.00元人民币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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