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经营和监管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制度》的通知
眉东疫指发〔2021〕2号
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现将《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经营和监管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眉山市东坡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3月17日
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经营和监管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制度
当前,随着疫情防控工作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各级各类市场经营领域已成为疫情易发、高发重点和大市场监管防疫重点。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区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区市场经营和监管领域疫情防控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制度性长期有效防控,特制定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经营和监管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制度。
一、责任体系
(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本行业市场领域疫情防控监管责任部门,要对照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冷链物流(进口冷链食品)、展览展会及各类促销等活动的防控责任要求、工作要求、技术要求等,压紧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确保监管到位、履职到位。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监管领域内食品经营,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索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进口货物消毒证明等,规范经营行为;督促农贸市场、餐饮行业、冻库、药店等严格入场扫码、消毒、从业人员管理培训等疫情防控措施;严厉打击走私、采购、储存或销售来源不明冷链食品等违法行为,阻断疫情从地下链条途径传输。
区卫健局:负责市场监管领域食品(物品)外包装、从业人员和环境采样核酸检测;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市场监管流通领域的核酸检测结果;对市场监管领域各主管部门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消毒技术培训指导;负责对从事冷链食品、生鲜市场等重点市场流通领域人群开展新冠疫苗接种。
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领域内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查处走私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来源不明肉制品等违法行为;协助对检测呈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溯源、管控等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场监管领域食品(物品)在运输环节的疫情管控,强化对高速出入口、国道、省道省界进入我区重点车辆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做好运输、装卸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消毒。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非法运输冷链食品、无法提供进货来源、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等违法行为。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定点屠宰企业、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及其冻(冷)库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执行防控消毒技术指南、“川冷链”平台运用等措施。严厉打击走私、采购、储存或销售来源不明屠宰肉类、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行为。
区经信局:负责督促区内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工业企业落实包括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在内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相关防控措施。
区商务博览局:负责督促大型商场、超市、限额以上大型餐饮服务、展览展会等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防疫管控措施。
区文广旅局:负责督促网吧、KTV、星级酒店和A级景区食品经营主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防疫管控措施。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市容管控,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场及其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积极引导其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道)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完善机构、人员和应急处置预案。各街道要建立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责任体系,各镇要建立镇—村(社区)—组三级责任体系,细化责任到人。根据区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以集镇或社区为主体,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内经营者的防病宣传教育和健康提示;会同相关部门的基层站(所)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及信息的收集、上报;对发现的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重大、紧急事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并第一时间共同做好应对工作。
(三)落实执法保障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发现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疫情防控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确保该移送的移送,该受理的受理,该立案的立案。建立执法保障联系制度,相关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实现信息共享。
(四)落实联系共防责任。
区级领导责任:与全区“街长制”工作一体协调,落实疫情防控联系镇、包保社区、分管行业的三大责任。督导所联系镇、社区及分管行业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完善防控工作方案、预案和责任制;指导检查联系镇、社区及分管行业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疫情排查和处置工作;监督所联系镇、社区及分管行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措施以及作风方面问题,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推诿扯皮、作风不严不细不实等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追责问责意见建议。
协管和共建责任:结合“社区吹哨、部门报到”“街长制”工作机制,推动部门力量和资源下沉,机关部门和基层社区网格协同落实在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的协管和共建责任。
二、指挥体系
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状态或预警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区级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市场涉及的行业领域疫情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分类确定成员单位,主要由区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商务博览、文广旅、经信、综合执法等部门组成。市场监管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朱柏芳担任,副主任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段棚担任,负责组织协调各市场经营和监管领域开展疫情防控和执法管理相关工作。
三、工作程序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为低风险地区;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为中风险地区;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为高风险地区”的规定。根据疫情不同级别状态,分别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内容。
(一)低风险状态。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疫情监测,并做好疫情处置相关准备。
(二)风险预警状态。如发现市场监管领域食品(物品)核酸检测呈阳性的,暂未发现“物传人”感染情形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区卫健局组织研判后,指导检测机构立即将样本运送至省级疾控机构,开展后续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对密切接触阳性食品的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区疫情应急指挥部第一时间向市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组织疾控、物流、食品安全专家对形势进行研判,部署安排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按照区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开展产品布控、人员管控、溯源排查等。
3.区市场监管、区商务博览、区农业农村、区交通运输等部门协调督促涉疫市场经营主体、运输车辆所在企业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配合工作。
4.区公安分局对涉疫市场经营主体及周边场所内外进行交通管制和人员管控,避免无关人员出入。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开展涉疫运输车辆、人员等调查工作,查明轨迹路线。
5.区市场监管、区农业农村、区商务博览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涉疫市场经营主体食品(物品)开展溯源排查,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物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疫食品(物品)进行下架、封存处理。同时,将溯源情况报告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和市级主管部门。
6.区疫情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会同卫健部门检测机构对涉疫市场经营主体内其他食品(物品)、从业人员、经营环境、运输车辆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
7.消毒及无害化处理。卫健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涉疫市场经营主体对内外环境、交通工具、融冰与污水等进行终末消毒。组织专业力量对同批次涉疫食品(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做好所涉食品(物品)无害化处理。
(三)中风险状态。对确定发生在市场监管领域的新冠肺炎疫情,明确为中风险状态的,按照上级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安排开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划定防控区域范围。区卫健局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结果,组织开展传播风险评估,以最小防控单元(如学校以班级、楼房以单元、工厂以工作间、工作场所以办公室、农村以户为最小单元)划定防控区域。对密切接触阳性食品(物品)、新冠患者的人员,进行核酸采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区疫情应急指挥部第一时间向市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组织卫健、相关行业专家等对形势进行研判,统一指挥、调度市场监管组、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产品布控、人员管控、溯源排查等工作。适度限制一定范围内的聚集性活动。
3.区市场监管、区商务博览、区农业农村等部门协调督促涉疫企业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配合工作。对涉疫食品(物品)开展溯源排查,及时掌握其来源、流向和经销存情况,对涉疫食品(物品)进行下架、封存处理。配合卫健部门做好相关食品(物品)、从业人员、经营环境、运输车辆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及时向区疫情应急指挥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4.区公安分局督促指导涉疫企业做好经营场所内外交通管制和人员管控,避免无关人员出入。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开展涉疫运输车辆、人员等调查工作,查明轨迹路线。
5.社区主动排查。在防控区域范围内组织开展逐户排查,对近14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者,按规定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和诊治。
6.按照省、市、区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开展风险人群管控等相关措施。
7.终末消毒。区卫健局组织对病例家庭、经营环境、办公区域、楼栋单元及其他可能受污染的交通工具和重点场所等环境和物品实施终末消毒。
8.对在开展现场处理、溯源倒查、接触者隔离观察、医疗救治等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部门依法移交查处,严厉打击。
(四)高风险状态。对确定发生在市场监管领域的新冠肺炎疫情,明确为高风险状态的,除继续做好在预警状态、中风险状态工作内容外,按照国家、省、市、区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各项工作。
1.扩大防控区域范围。卫健部门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组织开展传播风险评估,以学校、楼房、工厂、工作场所、自然村为最小单元划定防控区域。对聚集性疫情病例,以及境外输入病例的所有原始标本应当送至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疾控中心进行复核。对发生的首例和感染来源不明的病例以及环境监测发现的阳性标本,应当开展基因测序等溯源工作。
2.区疫情应急指挥部第一时间向市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组织卫健、相关行业专家等对形势进行研判,统一指挥、调度市场监管组、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产品布控、人员管控、溯源排查等工作。限制人群聚集性活动,限制或停止一定范围内的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活动,关闭相关场所。
3.区市场监管、区商务博览、区农业农村等部门协调督促涉疫企业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配合工作。对涉疫食品(物品)开展溯源排查,及时掌握其来源、流向和经销存情况,对涉疫食品(物品)进行下架、封存处理。配合卫健部门做好相关食品(物品)、从业人员、经营环境、运输车辆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及时向区疫情应急指挥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4.区公安分局督促指导涉疫企业做好经营场所内外交通管制和人员管控,避免无关人员出入。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开展涉疫运输车辆、人员等调查工作,查明轨迹路线。
5.全面排查。按照共建责任,组织社区及部门开展涉疫企业及周边入户全面排查,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和诊治。
6.按照国家、省、市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实行区域管控。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等管控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区域封锁,限制人员进出。在最后一例病例确诊后14天区域内无本地新增确诊病例时,可解除封锁。
7.按照国家、省、市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建立疫情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做好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隔离管理等准备与部署。
8.终末消毒。区卫健局组织对病例家庭、经营环境、办公区域、楼栋单元及其他可能受污染的交通工具和重点场所等环境和物品实施终末消毒。
9.对在开展现场处理、溯源倒查、接触者隔离观察、医疗救治等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部门依法移交查处,严厉打击。
四、工作保障
(一)执行保障。在疫情防控常规常态下,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二)派员支持保障。在疫情防控预警及中高风险状态下,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增派相关专家、行业中坚力量、公安干警、社区网格员、社会志愿者等,充实保障队伍。
(三)统筹协调保障。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在本组不能独立完成保障任务时,及时向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区级分管领导报告情况,由区疫情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保障力量。
(四)专款专项保障。对进口冷链食品等疫情传播风险大、东坡岛水街等人流密集场所等,将保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足额并及时到位。
五、工作纪律
(一)奖励。在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日常保障中,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在统一工作部署下,措施到位、完成任务突出的;在实施专项防控工作中完成任务坚决的,落实重大任务及应急事项时,敢于冲锋在前的,经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办公室审核并报送区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
(二)惩处。因常态疫情防控、预警或风险状态下组织不力、反应不灵活或受到各级督查检查通报批评的,对失职、渎职,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和违纪问题的单位及个人,交由区纪委监委,一律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