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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处罚机关 |
眉山市东坡区复兴卫生院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案 |
眉山市东坡区复兴卫生院 |
接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医疗三监管”线索,2024年12月3日对眉山市东坡区复兴卫生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于2024年3月至4月使用陈萍和刘思杨两名未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处方的行为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罚款2000.00元人民币 |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
东坡区尚义镇铁炉村第三卫生站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和容器案 |
东坡区尚义镇铁炉村第三卫生站 |
2024年11月6日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东坡区尚义镇铁炉村第三卫生站:1.于2024年11月4日至11月6日将使用后废弃的一次性注射器等感染性医疗废物放置于套红色塑料袋的蓝色塑料桶内,该卫生站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和容器,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2.于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6日,未经核准擅自使用注射用氨苄西林钠等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
警告、罚款2000.00元人民币 |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