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眉东教体字〔2020〕第001号 |
案件名称 |
途睿健身游泳馆违规经营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途睿健身游泳馆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方吴祥(授权代表) |
主要违法事实 |
1.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救生员证件及照片未上墙公示; 2.救生员未佩戴明显标识。违反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二十四条规定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警告并处人民币15000元的罚款 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2020年9月16日 |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9月4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