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永寿镇星星幼儿园督导评估的公告
2018年4月19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抽调区政府督学组成幼儿园督导评估组,对永寿镇星星幼儿园进行了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组按照《四川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规定,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永寿镇星星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五个方面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组对永寿镇星星幼儿园保教用房、生活用房符合标准,园内环境整洁,运动场宽敞等工作予以肯定,指出了幼儿园教职工数量配备不够,区角游戏环境设置不够,教师培训形式单一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导意见。
永寿镇星星幼儿园督导评估结果为“良好”。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