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崇礼新城崇礼大道扩建便民道路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
眉东府通〔2018〕47号
为建设崇礼新城,促进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区政府拟对崇礼新城崇礼大道扩建便民道路建设项目涉及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基地红线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崇礼新城崇礼大道扩建便民道路建设项目涉及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基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国有土地约3亩(具体范围以用地红线为准)。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三、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有下列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一)房屋转让、分割、赠与、抵押;
(二)新增、变更工商、税务登记;
(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四)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