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城市新中心(一期)涉及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 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征补中心  文章来源:东坡区征补办   发布日期:2022-05-18  点击:

眉东府通〔2022〕20号

为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形象,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拟对眉山城市新中心(一期)涉及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项目名称:眉山城市新中心(一期)涉及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建设项目。

  2. 征收范围:四川金仁饲料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

  3.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4.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5. 房屋转让、分割、赠与;

  6. 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7. 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8. 其他为增加补偿费用实施的不当行为。

  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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