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公示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眉山市东坡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公示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要求,拟定《眉山市东坡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真实,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4日。
监督举报电话:38221300、38100007。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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