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眉山市东坡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社会意见的公告
我区禁养区划定方案已到期,且原禁养区划定方案存在取消饮用水源地、太和镇城镇规划发生重大变更等事项,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相关要求,需进行畜禽养殖区域重新划定工作并形成区域明晰、界限清楚的畜禽养殖区域划定图,为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区域划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区实际,征求各部门意见,研究起草了《眉山市东坡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拟提请区政府审核,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1.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6月10日。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建议整理吸纳,请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3.有关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4年6月11日前反馈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QQ邮箱:853769133@qq.com,联系电话:028—38228455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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