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畜牧兽医局关于《眉山市东坡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以及《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川农业函〔2017〕64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调整完善畜禽养殖区域的规划布局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眉山市东坡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该《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登陆东坡区委区政府网(网址:)查阅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在2018年7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853769133@qq.com或致电028-38228455提出。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眉山市东坡区畜牧兽医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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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眉山市东坡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一、征求意见概况
2018年6月26日,我局将《眉山市东坡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送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林业局、区环境保护局、区文广旅新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4日,在东坡区委区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26日。
二、意见采纳情况
公众未提出建议。8个区级部门分别反馈了意见和建议,收到《方案》修改建议2条,其中区环境保护局1条、区文广旅新局1条。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逐条分析,对区环境保护局提出的1条建议予以采纳,对区文广旅新局提出的建议结合实际情况予以部分采纳。
眉山市东坡区畜牧兽医局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