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二级高级警长 潘 峰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督察长  潘 峰

负责社会公共安全、社会稳定、退役军人事务、公安等工作。协助牟秋鸿同志负责政法、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信访局。联系交警、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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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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