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朱 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朱 刚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自然资源、林业、征地拆迁安置、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棚户区改造、眉山中心城区违章建筑管理治理、综合行政执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协助分管眉山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心、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区砂石资源服务中心。牵头推进东坡岛回迁安置、岷东新区拆迁安置、崇礼新城开发工作。联系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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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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