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的政策解读
关于《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的政策解读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加强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我局代区政府草拟了《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
防火命令的发布是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加强林区火源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依法依规落实责任,加大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结合东坡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起草本命令。
三、草案的征求意见和协调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征求了有森林防灭火任务13个镇人民政府、29个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意见,各镇及部门对起草的防火命令均无意见。
按照省、市抓紧发布防火命令的要求,时间紧,因此从2023年12月8日到2023年12月15日在东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群众意见8天,政府网站征求,无意见。
四、草案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关于森林防火区的划定
1.划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三条、《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二条。
2.划定范围:
森林防火区的划定范围: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做好划定森林防火区工作的通知》(川森防指〔2017〕29号)第二点要求规定划定。
(二)关于森林防火期的规定
1.规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三条。
2.《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
3.《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
(三)关于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1.禁止的野外用火行为主要包括了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发生多种原因。
2.野外用火审批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
以上说明,请予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