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第3批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公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民政府管理员  文章来源:东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3-05  点击: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第3批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公告


眉东府公〔2021〕2号


崇礼镇韩宾社区9组,永寿镇永江村7组,合计6.0318公顷土地的征收申请,已于2020年12月29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0〕1051号)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上述文件批准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安置对象确定的截止时间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之日。

对本次征地批复(川府土〔2020〕1051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第3批次


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0〕1051号)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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