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东坡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方案听证会的公告(二)

责任编辑: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4-10-14  点击: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14:30在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召开东坡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

东坡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方案。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总体思路

东坡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定价在成本监审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

(二)执行范围

对全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含包干制、酬金制等计费方式)实行政府指导价。

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物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以外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执行标准

本次东坡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根据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眉山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眉建发〔2017〕130号)文件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具体为:一级有电梯基准价1.8元/平方米、无电梯基准价1.5元/平方米;二级有电梯基准价1.2元/平方米、无电梯基准价1.0元/平方米;三级有电梯基准价1.0元/平方米、无电梯基准价0.90元/平方米;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收费,下浮不限。

(四)单独定价

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住宅小区需要提供更高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内容超出《关于印发眉山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眉建发〔2017〕130号)中规定的最高等级标准,收费标准确需超过政府最高指导价的,可向区发展改革局依程序申请单独核定价格。

(五)基准价浮动与信用评价挂钩

东坡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两年)届满或已交付两年且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其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浮动情况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情况予以调整(首次应用信用评价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其中,一级政府指导价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低于A级的或二级、三级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信用评价等级低于B级的,下一年度起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基准价收费,不得上浮。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

王小芳(女、西堰社区)、夏巍(男,柏杨社区)、陈薇(女,杭州路社区)、孙蓉(女,长安路社区)、李军容(女,韩宾社区)、佟星晔(男,城南社区)、肖琴(女,圣寿社区)、文顺(男,定江社区)、蹇成龙(男,芙蓉社区)、张艳霞(女,圣寿社区)、刘展(女,东城社区)、黄绍林(女,上游社区)、杜光亮(男,永寿社区)。

(二)听证项目利益相关方参加人

王海龙(男,物业管理专家委员会)。

(三)协会、行业组织参加人

陈泳宇(男,东坡区消费者协会)。

(四)经营者参加人

谢飞(男,逸晨物业)、龚喜梅(女,领悦物业)。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人

李艳(女,市人大代表)、黄旗惠(女,区人大代表)、段文全(男,区政协委员)、陈秋雯(女,区司法局)、胡熙阳(男,区住建局)、温敬棋(女,区市场监管局)、王军(男,苏祠街道)、王超(男,大石桥街道)、刘秋宏(男,通惠街道)、熊科(男,尚义镇)。

四、听证人名单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徐杰、何小琼、王梦岩、刘思邑。

五、旁听人员名单

彭霜浓、付兴杰。

六、新闻媒体

东坡区融媒体中心。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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