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清理修改权责清单的通知
区级各部门:
7月11日,区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的通知》,现请各相关部门对照通知内容,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川办发〔2016〕35号)规定清理修改本单位权责清单,报经区政府审议后公布。
需上报的材料:1.向区政府报告取消或调整事项的请示(纸质和电子档);2.本单位原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纸质);3.本单位调整后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纸质和电子档);4.拟调整事项登记表(纸质和电子档)。
以上材料请于8月17日前报送至区委编办审改股(406室),联系人:黄雪13990350101,符皓17381141981。需同时报送纸质文档,电子文档请统一发送至QQ邮箱:2898600428@qq.com。
附件:1.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2.拟调整事项登记表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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