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清理修改权责清单的通知

责任编辑:东坡区委编办  文章来源:东坡区委编办   发布日期:2018-08-09  点击:

区级各部门:

7月11日,区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的通知》,现请各相关部门对照通知内容,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川办发〔2016〕35号)规定清理修改本单位权责清单,报经区政府审议后公布。

需上报的材料:1.向区政府报告取消或调整事项的请示(纸质和电子档);2.本单位原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纸质);3.本单位调整后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纸质和电子档);4.拟调整事项登记表(纸质和电子档)。

以上材料请于8月17日前报送至区委编办审改股(406室),联系人:黄雪13990350101,符皓17381141981。需同时报送纸质文档,电子文档请统一发送至QQ邮箱:2898600428@qq.com。

附件:1.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2.拟调整事项登记表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省委编办(省审改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闭

蜀ICP备12002995号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