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东坡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主要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安置及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水电、水库工程项目法人做好移民安置前期规划设计工作;负责水电、水库工程移民的规划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水利水电移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监控、内部审计,负责移民信访案件的办理;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编制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负责组织贫困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承办市扶贫移民局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经过连续4年攻坚,全区9403户2898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做好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做好穆家沟水库、汤坝航电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完成向上争取项目资金3387万元。
二、部门概况
东坡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股室3个:综合股、移民股、扶贫开发股。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70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99万元,占31.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3.5万元,占68.24%。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70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7万元,占14.27%;项目支出607.42万元,占85.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8.4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69万元,增长9.3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7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7.48万元,下降37.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5万元,占0. 07%;教育支出0.72万元,占0.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万元,占1.88%;医疗卫生支出3.93万元,占1.75%;农林水支出206.99,占92.00%;住房保障支出8.96万元,占3.9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7.31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9.68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9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3.7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42人次,共计支出3.75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3.75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迎接脱贫攻坚检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83.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东坡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7万元,比2016年减少10.13万元,下降47.5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东坡区扶贫和移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82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东坡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123.9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4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4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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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1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单位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单位对扶贫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4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4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9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9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10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10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 |
||
总分 |
95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7年决算数据公开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