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订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计生工作。
(二)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贯彻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制定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地方病的防治、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负责全民健康教育;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
(三)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辖区内涉及饮用水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变更、延续备案工作。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增补目录;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对药品、医用器械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八)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组织拟订全区卫生计生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审定中等卫生学校招生计划,进行医学教育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考试资格审查工作。
(十一)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二)负责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三)组织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加强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指导。
(十四)做好规定范围的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生、招聘(录用)、征兵等体检工作。
(十五)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区献血领导小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全区卫生计生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提升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东坡区“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维护和促进群众健康。工作要点如下: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拓展医疗卫生资源增量;3.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4.强化医院服务质量管理;5.推进基层服务能力提升;6.促进中医事业健康发展;7.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8.强化卫生计生队伍建设;9.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0.强化宣传和科教工作;11.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12.加强文化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下设14个职能股室,行政编制38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9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2257.2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38.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418.90万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838.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88.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418.90万元,全部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共计32257.2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万元,用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死亡与伤残抚恤。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207.79万元,主要用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两新党组织活动经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惠民资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购置、体检监测成本、结核病、血吸虫病、 艾滋病、慢病综合防治经费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及药品储备,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及增补叶酸, 免费婚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爱卫办除四害经费,通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崇礼中心卫生院搬迁定额专项补助及过渡房租金,办公楼租赁经费,计生特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脱贫攻坚帮扶经费 ,“走基层,结对帮扶,服务群众”工作组经费,卫生创建经费,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经费,乡镇卫生院建设等专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45.86万元,用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9685420元,其中:
救护车购置7800000元(包含26个基层卫生院),房屋维修服务1885420元(包含26个基层卫生院)。
六、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我局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一)医改工作
因地制宜探索医联体建设,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持续推动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动态调整机制,启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改革,按照9:1比例进行补偿,探索市属公立医院薪酬总额核定、绩效考核、院长(书记)考核机制。巩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100个病种)。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第二次结构性调整。
(二)公共卫生工作
以预防保健健康管理为重心,促进公共卫生服务日趋均等化。一是强化重大疾病防控。推进血吸虫病消除达标,抓好艾滋病防治攻坚。二是持续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将爱国卫生纳入目标考核。中心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通过省级初评。三是落实基本公卫服务。推进12大类45小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卫生计生事业工作
编制《“健康东坡2030”规划纲要》,制定《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巩固提升医疗质量,巩固重点学科建设、推进各类医院通过等级评审。
(四)计划生育工作
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不断优化。推进计生服务管理改革,落实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实行网上办证与现场登记相结合,推行全程代办服务,推行婚姻登记、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条龙”服务,推行再生育审批流程网上办理。落实计生惠民政策,“两奖一助”实现应奖尽奖、应助尽助。深化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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