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责任编辑:东坡区农业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农业局   发布日期:2018-02-09  点击: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定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8年主要工作:①、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在40万吨以上。②、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积极解决蔬菜产能过剩问题,2018年,蔬菜面积稳定在45万亩;坚定不移地推进柑橘“双晚”战略,提升水果效益;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稳定提高水产品产量。③、强力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培育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完善农地租赁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④、扎实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3.5万亩,改造机电提灌站30座,维修提灌设备400台次。⑤、强化农业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农机安全监理、沼气安全、渔业船舶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三品”认证。

二、部门概况

农业局设8个内设机构、四个参公管理法人事业单位、七个定额定向补助法人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65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8人,参公在职人数41人,事业在职人数106人。退休人员122人,遗属补助人数2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区农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819.0412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与2017相比,预算收入增加630.2684万元,增长15.05%,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6.8837万元,公用经费增加9万元,项目经费增加648.152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819.0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农林水支出4168.50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639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5.0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849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东坡区农业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参公及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农业局机关、下属参公及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8.50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1674.5919万元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2493.90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贫困村第一书记生活补助2.319,干部教育支出15.59万元,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经费7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100万元、防灾救灾支出20万元、农业生产补贴支持36万元、农村土地确权试点经费100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27万元及其他农业支出1286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362.6394万元,主要用于原下属事业单位(蚕种场、种子公司、良种场)改制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和局级遗属生活补助以及财政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

(三)医疗卫生135.05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52.849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农业局机关2018年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54.1341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9.2198万元,增加1.69%。其中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0.2198万元,公用经费增加9万元。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根据工作安排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在于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接待费主要用于农产品安全工作、农业发展及项目立项、指导、检查、技术推广与培训、招商引资等所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局现有车辆8台,2018年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全部为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农村沼气安全检查、农业科技培训、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农机购置补贴核查、农业项目实施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农业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5个,财政预算资金2493.909万元,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资金2156万元,编制重点项目绩效指标4个,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编制率86.5%。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运行经费项目,财政预算安排1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全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主要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9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生产面积占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60%以上,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农村土地确权试点经费项目,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完成我区在除已确权的土地乡外的25个乡镇(街道)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权幅员面积1301平方公里,涉及25个乡镇(街道)、233个村、1902个农经联社(以下简称社)、214908户农户和702425亩承包地。

国家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项目,财政预算安排956万元,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建设,项目区田间渠系布局合理、田型调整规范,渠网、田网、路网“三网”配套,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85%以上;耕地地力总体达到中等偏上水平,平均基础地力达到三级以上;耕作层厚度水田达20cm以上,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7%。提高项目区耕地基础地力、农田基础设施水平及土、水、肥资源利用率,提高良种和农业优良技术增产潜能,增强农作物抗旱减灾能力,改善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项目区杂交水稻种子亩产达170kg以上,生产种子的优良率达到98%以上,保持农业生产良性循环,经济、社会效益同步增长。

机电提灌站维修改造经费项目,财政安排预算1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对我区11个乡镇17个行政村24座提灌站进行技术改造,并维修提灌设施400台/次。项目建成后新增提水能力2500立方米/小时,可恢复改善灌面15950亩,可提高当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农业局有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法用车1辆,价值100.84万元,房屋建筑物价值478.08万元,一般设备和专用设备等价值436.7万元。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018年度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采购货物及委托业务支出955.804万元,其中委托业务808.96万元,主要为农村土地确权试点用于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登记颁证外业调绘技术服务等委托业务的采购。其余为货物,主要是专用设备及一般办公设备。所有采购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8-2019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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