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广旅局-区文化馆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东坡区文化馆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目录 第一部分 东坡区文化馆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东坡区文化馆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东坡区文化馆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
第一部分 东坡区文化馆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运用文化艺术手段向群众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众文化素质。 2.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承担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实施工作。 3.搞好群众文艺队伍建设,开展艺术培训,辅导、培训群众文艺骨干,加强全区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 4.指导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公共文化共享空间等文化站(室)的文化工作指导和文化活动辅导。 5.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有计划地进行群众文化调研。 6.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组织各种群众文化艺术创作活动。 7.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8.开展免费开放工作,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共享公共文化发展成果。 (二)2022年主要工作 1.完善文化馆总分馆制,进一步加强总馆与各分馆联动作用,以推动数字文化平台建设为抓手,不断优化文化服务,依托文化馆数字平台开展丰富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着力增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2.计划开展“百坡文化课堂”公益培训3期(包括暑期少儿公益培训1期),1期基层文艺骨干培训。 3.巩固发展免费开放成果,推出群众喜爱的创新性活动项目。 4.抓好文艺创作,创作推出更多反映时代的文艺精品,登上更高平台,展示文化馆的精品成果。 5.文化馆免开场地全面改造升级(包括局机关五楼、六楼、七楼共四间活动教室) 6.计划组织开展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为主题的文艺晚会活动(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 7.计划开展艺术普及成果展示展演2场(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 8.做好春节等重大节日的文艺演出活动(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 9.开展下基层辅导工作,派出文化馆专业人员对辖区乡镇、企业、学校、社区等基层文艺队伍进行专业辅导。 10开展馆际交流,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成都市武侯区文化馆以及其他地区兄弟单位的联系协作,开展多种方式交流活动,努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文化馆是眉山市东坡区文广旅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末在职职工17人,全部为事业人员。 第二部分 东坡区文化馆2022年单位 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260.5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5.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7万元。我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260.5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2021年区文化馆为文广旅机关总预算,没有单独预算。 (一)收入预算 我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为26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0.53万元,占 100%。 (二)支出预算 我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26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53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60.5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60.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区文化馆为文广旅机关总预算,没有单独预算。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为260.53万,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2年支出预算共 260.53万元,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5.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60.53万元,2021年区文化馆为文广旅机关总预算,没有单独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5.23万元,占74.94%;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6.87万元,占10.31%;卫生健康支出11.75万元,占4.51%;住房保障支出 26.67万元,占 10.24%。 具体情况为: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区美术馆免费开放及各项美术展演活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场所(项)2022年预算数为2.69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区文化馆场馆运转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22年预算数为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区文化馆免费开放及各项公益培训活动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2年预算数为156.15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转活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 17.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 8.96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 11.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6.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东坡区文化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32.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 5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16万元,咨询费2.14万元,差旅费22.44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委托业务费0.68万元,工会经费2.24万元,福利费3.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5.5万。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0.2万元,与2021年相比 ,2021年区文化馆为文广旅机关总预算,没有单独预算,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文化馆创建省级示范馆相关接待支出。 东坡区图书馆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没有安排政府下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东坡区文化馆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共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 0 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套。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更新0 辆公务用车,价值在 0万以内。2022年单位预算有/无安排购置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合理使用中央和省级、市级专项资金,配置和更新必需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设备,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经常性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公共文化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转,开展普及性艺术培训、艺术讲座,满足群众对艺术技能培训、艺术欣赏的需求。开展基层文化辅导指导,组织开展惠民文化展演活动,丰富广大市民的文化生活。提供免费开放阵地服务,利用微信、网站、公共文化服务一体机为群众提供快捷、简便、时尚的数字文化服务。组织创作群众文艺作品参加市级、省级及以上赛事,争取取得好的成绩。组织开展艺术交流活动,通过活动提升眉山城市形象、扩大眉山文化的知名度。 2.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个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期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
- 附件【区文化馆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