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责任编辑:东坡区委政法委  文章来源:东坡区委政法委   发布日期:2018-09-30  点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组织、领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创建措施,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营造安宁的社会环境;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指导、协调、督促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和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宣传、舆论引导和法律服务工作;及时向区委报告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区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着力法治建设,打造法治环境

一是勤学法,提升能力水平。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做到逢会必讲法。多层次、多类型的开展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组织政法干警参与了8场“政法大讲堂”。是广普法,营造法治氛围。在我区六五普法被评为省、市先进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开展“依法治区·法在身边”集中宣传活动,在基层村(社区)开辟法治文化宣传专栏、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500多场,散发宣传资料60多万份,编排法治文艺节目30多个,巡回演出100多场。是善用法,强化法治保障组成22人专家组对100件案件开展自查、交叉评查后,政法委再次进行重点抽查、学习整改,有力的提高了司法水平。组建25人专家库对全区政法系统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并涉法涉诉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法学研究,及时向区委、政府报送、反映重要学术成果和重大法律对策建议,完成调研课题8篇。

(二)深化多元解纷体系,有效化解矛盾

一是完善调解网络。23个乡镇(街道)、39个区级部门、302个村(社区)、2274个村(居)民调解小组均建立了调解室规范化调解室,实现了调解网络全覆盖。强化排查化解。坚持平时定期排查和重点敏感时段不定期排查相结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排查调解电子台账、逐一进行分析研判、逐一明确化解责任。全年共排查非涉稳型矛盾纠纷3192件,化解3059件,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三是实施联调联动。持续深化诉调对接,全年诉至法院的民商事纠纷最终交由审判的仅为48.17%,其余均由调解解决。积极开展公调对接,23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驻派出所调解室共受理公调对接案件25件,调处成功23件。创新建立了家事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将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有机结合,形成有效化解合力。今年成功化解了矛盾激烈的家事纠纷18件。

(三)坚持防控结合,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源头防范。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扎实开展“维稳跟着项目走”,对89件重大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全区30个重大项目建立区级领导联系点,有效规避的大量风险。收集涉稳情报信息558条,形成22期维稳专报,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时提供参考。二是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对区内发生的重大信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严格“落实第一把手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第一现场”的要求,今年共参与应急处突80起,均现场妥善处置,无一例负面影响。三是有效稳控重点人员。对排查出的158名重点人员逐人制定教育管控方案和明确教育稳控责任人,采取洋办法、土办法顶死看牢,确保将其吸附在当地。四是圆满完成十九大维稳任务。对十九大维稳工作进行专项考核,明确“走基层”联系单位同联系乡镇(街道)同考核、同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联系干部由乡镇(街道)统一调配指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为缓解部分涉稳群体人数多、稳控难度大的问题,将其细分为20小类由不同区领导牵头稳控,一日一研判,确保稳控实效。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成功打赢了十九大期间维稳硬仗,实现了“四个未发生”。

(四)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东坡

一是启动综治中心建设全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模版已全部确定,目前正在抓紧实施中,确保在省、市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二是落实重精患者监护责任争取财政每年预算300余万元,以“以奖代补”的形式落实1182名重度精神病患者监护责任,今年以来再未发生过重度精神病患者伤人事件,“花小钱办大事”,受到市综治委高度肯定,经验全市推广。三是严格整治寄递物流区综治办联合5个单位对辖区内27家寄递物流企业、74家寄递物流网点开展了5次“三个百分之百”安全大检查,下发问题清单,由乡镇(街道)联合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区综治办验收,确保了寄递物流安全事故零发生。四是提升网格化服务水平。开展新聘316名网格的招募工作,充实基层综治力量。“区、乡、村、网格”高效联动,与市区部门协调合作,全年共为群众办理各类事件5.5万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以上。

(五)规范信访秩序,化解突出问题

规范信访受理范围着重从“诉讼事项应分离、越级上访不受理、违法上访要担责”三个方面进行信访法制宣传,打牢信访工作法治基础。编印《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汇编》、《信访法律法规汇编》和《违法信访刑责案例》共700本,开展信访培训,从源头上避免信访受理过宽的问题。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规范信访三级终结程序。二是严厉打击违法信访行为。绝不无原则花钱买平安,对堵路堵门、聚众闹事、以“闹”谋利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置,并适时曝光宣传。全年对违法信访人员依法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6人,训诫60余人。告诫群众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依法表达。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深化领导包案。出台《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区级领导包案化解和包案稳控制度》等5个信访规范化制度,促进信访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将领导包案类型细分为化解和稳控两类分别纳入目标考核,大幅提高案件化解考核个人得分,激励干部谋事创业,151件信访疑难案件共息访32件。我区信访先进经验在全市推广。

(六)严惩违法犯罪,保障治安秩序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提升维护社会稳定、预防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区治安形势持续平稳。全年共接处警21579起,破刑事案件998件,刑事拘留512人;查处行政案件2417起,治安拘留742人;批捕395件425人,提起公诉664件897人,批捕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受理各类案件8844件,审结7216件,结案率71.59%。

(七)深抓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

一是着力提升思想政治水平。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党风廉政相关党纪法规,每季度至少集中1天开展思想理论、法纪、警示和先进典型教育,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会、制度化。扎实开展“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二是着力提升队伍战斗水平。区级政法各部门分层分级轮训执法司法人员,提升政法队伍执法司法能力,今年以来共有600余名干警参与轮训。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2042.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2.37万元,占100%。

2017年支出合计204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52万元,占9.3%;项目支出1852.85万元,占90.7%。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42.3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6万元,下降4.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2.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6万元,下降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2.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4.19万元,占35.9%;公共安全支出195.52万元,占9.6%;教育支出2.66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0万元,占53.9%;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0.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6.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68万元,占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万元,占35%。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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