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东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巡察、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齐抓共管,压紧压实 “两个责任”。
(1)布置作业压责。制发《关于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将6大项43小项任务细化分解落实;编印《履行“两个责任”纪实手册》,督促全区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照单履责,定期检查督办。
(2)签字通报明责。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通过签字定责明责;定期梳理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社会评价、巡察工作、党内问责等情况,向28名区级分管领导通报,明确监督管理责任。
(3)述责述廉督责。安排2名区委常委、3名乡镇和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现场质询和民主测评;6名纪检干部在全区纪检干部会上述责述廉。
(4)逗硬考评追责。制发《东坡区2017年度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考核实施意见》,构建责任明晰的考核体系;坚持失责必问,对民主决策、换届选举、廉洁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18名领导干部、纪检干部进行问责追究。
2.开展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1)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着力构建“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监督网络,助力全区作风改善。一是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中聘任25名特邀监督员,对全区作风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在“清廉东坡”微信公众号,设置“惠民政策”项目资金查询平台和“随手拍”监督举报平台,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三是区纪委牵头,新闻中心配合,采取暗拍实录方式督查作风建设情况,制作暗访问题专题片在全区党建工作会上曝光,对上班纪律松弛,监管不严的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
(2)开展作风专项监督。组建专项督查组对作风情况明察暗访,督促22个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整改,对工作推进缓慢的7名责任人进行约谈或诫勉,对违反上下班纪律的9名人员给予诫勉,对监管不力的2名“一把手”进行谈话提醒。组建专项督查组对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督查,发现问题线索9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4起24人,1名纪检干部有意向举办升学宴被警示提醒谈话予以制止。
(3)开展重点领域督查。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41次,督促整改问题14个,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纪案件4起7人;盯紧村两委换届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查处松江镇、三苏镇等6个乡镇违反换届纪律案,组织处理10人、党纪政纪处分16人;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全区 11起安全事故进行调查,问责追究12人;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查办环保案件15起31人;开展教育乱收费和教师有偿补课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督查4次,调查教师有偿补课31件,查处2件5人。查处学校套取学生伙食费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教师补贴、吃喝、购礼品问题,查处3件9人。
3.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
(1)准确把握 “四种形态”。规范诫勉操作程序,研究出台《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的操作规程》,对诫勉谈话的适用条件、实施程序和结果运用进行规范。坚持抓早抓小,惩处少数,挽救多数,鼓励主动说清问题159人,函询 21人,采取履责约谈、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72名,党纪政纪轻处分187人,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89%。
(2)开展“4+2”系统治理。聚焦“三农”和扶贫领域,开展“4+2”专项系统治理,查处水务、农业、林业、畜牧、国土、环保六个系统腐败案件74件。重点查处了太和镇套取农业建设项目资金,修文镇青龙村四职干部违规挪用拆迁款,秦家镇一里村虚报套取血防补助资金等贪腐窝案。
(3)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17年,共立案241件,涉及乡科级干部20件,村组干部95件,“一把手”违纪1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1人,采取“两规”“两指”措施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追缴违纪资金500余万元。
4.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权力规范运行。
(1)规范权力运行。制发《2017年预防腐败工作要点》,全区98个单位梳理风险点5112个,制定防控措施4582条。在区水务局等8个单位开展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抽查审计,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十大类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发督查通报3期,对录入件较低的23个单位发放了监察建议书。建立涵盖全区1135名区管在职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库,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廉情收集快捷和准确。
(2)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组织开展3轮巡察,已对教体、卫计等12个区级部门或系统、2个乡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151个,移送问题线索30条,已立案查处28人。督促整改问题32个,建立健全工作制度27个。
(3)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明确区监委内设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14个,划转编制15个、转隶14人,保障监督执纪一线人数占70%以上;设立独立办公场所,争取 60万元筹备工作经费,划转区检察院4辆公车作为后勤保障;明确2018年1月中旬召开区人民代表大会,依法产生区监察委员会,确保2018年2月10日前顺利挂牌。
5.弘扬廉政文化,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弘扬三苏廉政文化。一是打造示范点。在白马镇对坡村、悦兴镇四维村等新建村级阵地中融入廉洁文化元素,制作家风展示墙,通过宣传上墙的形式打造示范点。二是开展巡讲会。组织开展“让良好家风汇聚成社会清风”巡讲活动,开展宣讲30余场次;开展“四家”教育主题活动,深入87所中小学进行巡讲,听讲学生、家长、教师达56180人。三是举办作品展。举办四川省优良家风漫画作品展,面向群众展出精美家风作品118幅。
(2)开展警示教育。一是制作“两本书”。选取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58件,汇编《警示教育录》1000册发放全区;向腐败问题严重的区农业局等5个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建章立制、整改落实。二是组织“四场会”。组织5个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发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永寿镇干部职工观看本地违纪违规党员干部观摩刑事审判庭审会;组织召开全区系统治理警示教育大会,播放区纪委制作的《迷失的权力》警示教育片。组织在万胜镇万新村召开信访公开回复暨违纪款清退大会,现场清退违纪款13.93万元。
(3)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做实宣传。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制作成宣传手册,印制5.5万余份向全区群众发放。制作23秒微视频,在城区大型商场、广场、公交车站的LED大屏、240台公交车电视上滚动播放;制作广告标语200余幅,在城区公交车站、公共立式垃圾桶、260台出租车上进行宣传。二是民意调查。抽调20名测评员进行随机拨号测评,收集意见建议219条。将问题逐一反馈到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区级部门,督促整改。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对测评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对排名后3位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存在低保落实不公问题的主管单位区民政局局长、纪检组长进行履责约谈。
6.深化“两学一做”,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1)以制度促规范。制发《常委会议事规则》《请休假制度》等十项制度,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制定《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考核办法》等三项制度,对全区纪检干部统一管理、要求、使用、考核,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合力。
(2)以教育提素能。以“两首先四过硬”为主题开展作风集中教育月活动,开设“学思践悟”讲坛12期,抽调轮训12人,多形式提升纪检干部思想素质、履职能力、工作作风。
(3)以严查强管理。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专项督查3次,责成1名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开展会风会纪督查,扣减4名纪检干部目标考核分;严查纪检干部信访反映,函询2人,诫勉1人,党纪处分并调离岗位2人。
二、部门概况
该决算编制包含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巡察办两个单位,其中区纪委监察局(含派出纪工委)内设11个部室(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和1个中心(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区委巡察办内设2个股室(综合股和巡察股),下设4个巡察组。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坡区纪委2017年收入合计86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0.44万元,占100%。
东坡区纪委2017年支出合计86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02万元,占70.32%;项目支出255.42万元,占29.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坡区纪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860.4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1.73万元,下降8.6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东坡区纪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0.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1.73万元,下降8.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东坡区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0.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9.21万元,占89.4%;教育支出3.87万元,占0.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万元,占0.15%;医疗卫生支出22.3万元,占2.59%;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1.16%;农林水支出2.19万元,占0.26%;住房保障支出51.56万元,占5.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29.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39.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 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1.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东坡区纪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5.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3.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8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坡区纪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东坡区纪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69万元,占84.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万元,占15.1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9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79万元,下降26.6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了公车运行管理。
2.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省内市、县工作交流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9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纪委案件讨论开支0.04万元;接待彭山区纪委案件讨论开支0.1万元;接待盐亭县纪委、青神县纪委考察调研开支0.24万元;接待蓬溪县纪委考察调研开支0.17万元;接待巴中市纪委考察调研开支0.52万元;接待广元市朝天区纪委考察学习廉政文化及家风家规等开支0.14万元;接待市一级风险抽查审计工作开支0.05万元;接待眉山日报一行开支0.1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长0.06万元,增长5.31%。主要原因是市、县工作交流调研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东坡区纪委2017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东坡区纪委2017年度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东坡区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89万元,比2016年减少25.11万元,下降23.4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东坡区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家具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东坡区纪委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东坡区纪委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3个,涉及财政资金255.4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东坡区纪委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完善,二是内部控制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账实相符;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手册、流程。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分 |
明确性(5分) |
5分 |
||
合理性(5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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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分 |
|
目标管理(5分) |
5分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分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分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分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分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分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分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分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分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分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分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分 |
|
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分 |
|
决算公开(2分) |
2分 |
||
绩效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2分) |
2分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分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分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分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分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分 |
||
人才培养(5分) |
5分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分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分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分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指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8.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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