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法》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眉山市东坡区区财政局是区人民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以及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编制本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做好本区财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管理本区公共支出;管理本区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负责企业财务会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拟订和执行本区政府采购政策;负责管理本区会计工作,监督会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等。
(二)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要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新时代财政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1.加强财税征管,落实增收节支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0.35亿元,区财政将加强收入管理,夯实增收基础,提升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税收占比,降低非税收入占比。坚持抓发展促增收,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努力培植重点税源和新兴优质税源,支持特色支柱税源发展壮大。认真贯彻区委“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财政保障方针,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分配下达,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严格预算约束,规范和从严控制预算追加,确保年度财政收支平衡。
2.保障脱贫攻坚,落实民生政策。
完善财政扶贫政策体系,全力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新成效。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教育和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补充机制,壮大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规模,进一步规范基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教育、社保、医疗、文体、就业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民生政策,加大民生投入,实施好十项民生工程,办好20件民生实事,民生支出占比在80%以上。
3.巩固环保成果,落实绿色发展。
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集中连片打造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泡菜城原料基地、岷江现代农业园区、西山片区生态农业观光走廊。支持构建区域联动、结构合理、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和重点特色区域发展,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三农”投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支持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建立“以种定养、种养结合”的农牧循环机制。
4.规范债务管理,保障项目建设。
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防范化解,完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建立融资资金监管体系。贯彻落实《预算法》,在省、市下达的债务限额内依法依规举借债务,并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通过财政补助、股权合作等政策支持,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及时组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加快拨付下达,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5.完善财政监管,落实财税改革。
加快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运作,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范围。推进透明预算制度建设,规模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继续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继续完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二、部门概况
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财政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3872732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88286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13872732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13872732元,其中:基本支出8499415元,占61.3 %;项目支出5373317元,占3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区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872732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87273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02462元,教育支出8731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71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7091元,住房保障支出751691元。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292462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310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采购业务、维修维护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00000元,主要用于: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日常开支及经费运行。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对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补贴、票据印刷费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0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专网租用信息维护经费。
6.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7317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544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全年失业保险方面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3629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人员2018年生育保险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金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5443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人员全年工伤保险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预算数为19656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人员遗属生活补助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8676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327439元,主要用于: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30976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751691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99415元,其中:
人员经费565409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4532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区财政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区财政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7.5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2.8%,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精神,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区财政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7.8%,其中: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7.8%,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发放各类惠民资金、财政项目评审、会计检查培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2018年收费票据工本费预算20万。其绩效目标如下:
1、数量指标:保障全区所有预算单位的非税、往来票据的使用,经费统一由区财政局来承担。
2、质量指标:及时与上级财政核对结账,保障票据的供应。
3、项目效果指标:通过区财政承担经费的方式,一方面减轻各预算单位的负担,另一方面保障票据与上级财政结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财政局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6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的邮电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区财政局(含下属5个事业单位)公有车辆5辆,其中3辆为一般公务用车,2辆是特种专业用车。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收付业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局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等。
6.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财政财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事业人员生育保障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事业人员工伤保障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事业人员失业保障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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