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眉山市东坡区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法》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共产主义青年团是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共青团眉山市东坡区委由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全区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区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意见,对全区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3、参与有关全区青少年事务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协助区委、区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开展各种活动。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
6、参与制定全区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全区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概况
团区委内设办公室、组宣部、青年发展部、学少部、志工部,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团区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团区委本年收入合计297.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13万元,占100%。
2018年团区委本年支出合计29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7万元,占18%;项目支出242.55万元,占82%。
2018年团区委预算收支较2017年增加14.97万元,其中:五四、六一节庆活动支出增加4万元,新增“童伴计划”项目经费15万元,基本支出减少4.03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团区委收入预算总额为2971269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7126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0979元,教育支出552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019元,住房保障支出43567元。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团区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共青团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89.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志愿者服务经费12万元、“走基层、结对帮扶、服务群众”工作组经费2万元、三个平台建设经费45万元、爱我东坡湖·护我东坡岛志愿者爱岛护岛工作经费5万元、童伴计划运行经费15万元、第六次共青团换届会议经费10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30万元、团干部培训经费5万元、上缴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关爱基金70万元、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试点改革经费10万元、关工委经费30万元、五四、六一节庆活动经费8万元。
(二)干部教育支出0.5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0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356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6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团区委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团区委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000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较2017年有所下降,主要因为团区委力行节约、严控公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7年持平。团区委与区工商联、区妇联共用一辆公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团区委2018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财政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8000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2901行政运行指政府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指财政机构、群团机构的基本支出。
8.教育:2050802干部教育是指对干部业务知识的在职培训。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30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是指对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的支出;208030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是指对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指行政人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1.农林水: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2.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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